防空系統 擊退俄羅斯的空中威脅,對於保護城市和能源工廠等重要基礎設施至關重要。
美軍南方司令部司令李察遜(Laura Richardson)去年4月造訪阿根廷和智利,當時曾駐足旁達阿里納聽取安全簡報,並參觀了麥哲倫海峽。北京當局可以在這裡增加其勢力,並在南極洲產生影響力。
但有些人質疑這筆經費是否夠用。當地也沒有裝載起重機或受到保護的船塢。新聞來源 美中新歡 智利港口旁達阿里納擁地緣政治與南極洲勘探地利(中央社) 延伸閱讀 中國「一帶一路」在秘魯建新港口,可望成為巴西通往太平洋門戶 中國在拉丁美洲影響力劇增:拉美國家經濟依賴中國且貿易失衡 中國與阿根廷在主權議題上相互取暖,「一帶一路」在拉美獲得重大突破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在旁達阿里納長大的波里奇去年11月簽署一項價值4億美元的5年投資計畫,要升級麥哲倫的港口和其他基礎設施。南極洲是潛在礦藏勘探、淡水儲備和國防動態方面國際競爭的新興領域,在這裡加強軍事部署,將有助於保障航行自由和西方國家進入南極洲。
隨著海冰消融,地緣政治競爭日益激烈,中國已經表達有意願在麥哲倫海峽(Strait of Magellan)臨大西洋海峽口、跨越智利邊界的阿根廷一端附近打造一座港口建築群。就連海軍在這裡也沒有自己的港口。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
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
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Photo Credit:陳椒華立法委員辦公室陳椒華立法委員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
快速的資訊共享、關鍵的技術轉讓、即時與公平的防疫物資,都是全球歷經COVID-19疫情後,總結出的寶貴經驗,更是全球領袖已經承諾要進一步落實的改革。第三項則是「全球供應鏈與物流網絡」,這項機制是曾於疫情期間協助眾多國家的「COVAX」機制的升級版,將作為全球防疫物資的關鍵採購、協調與分配平台,以在疫情期間按照風險和需求向各國提供防疫物資。因此,對於全球而言,將台灣排除在這項極具遠見與野心的治理架構,無異於放棄了大流行協議再再強調的公平、包容、保護所有民眾健康福祉等承諾,更是全球衛生改革的嚴重挫敗。相較於先前的版本,新版本的資格對台灣更為有利,然而考慮到中國及其政治盟友的威脅及國際社會對台灣是否做為一個國家仍未有共識等因素,我國是否可以國家(State)身分締約仍面臨極大挑戰。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此外,在「知識與技術轉讓」及「全球供應鏈與物流網絡」機制下,我國將能更快速地取得國際認證的醫藥品、乃至於關鍵的生產與診斷技術,將能在疫情爆發的第一時間保護民眾健康。
可以想見,若台灣在下一次大流行來臨時已成為了協議締約方,則能夠利用上述機制取得多重益處:在「利益與資訊共享」機制下,我國若監測到不尋常傳染病擴散便可立即向全球通報(在COVI-19期間,台灣在2019年12月就察覺異狀、但WHO直到2020年1月才宣布國際警報)。從完成談判到簽署,留給我國動員的時間已相當急促,台灣社會與政府必須向全球展示決心與訴求,爭取成為正式的締約方。
文:林世嘉執行長(財團法人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 世界衛生組織(WHO)之「大流行協議」(Pandemic Agreement)談判已進入最後階段,這項國際條約包含了技術轉讓、利益和資訊共享、全球物流網絡等關鍵機制,若是我國未能成為締約方,意味著在下一次的大流行中,台灣將難以即時取得關鍵技術以保護民眾健康,更是國際社會在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以來的全球衛生改革的挫敗。然而,此策略將不可避免地將戰場延伸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因中國長期惡意「綁架」2758號決議,使國際誤以為「聯合國同意一中原則」,可能聯合國拒絕接受台灣的加入書。
反之,台灣也可透過此機制即時掌握國際疫情。延伸閱讀 WHA公民外交行動:台灣加入國際組織的漫漫長路,年輕世代如何接棒跑下去? 世界衛生大會: 《中央社》記者講述成功申請採訪證,卻遭禁止入內採訪過程細節 第76屆WHA四大重點:台灣入會案何時審查?重點議程「全民健康覆蓋」是什麼?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
其次,如未能正式締約,則應留意首屆締約方會議中,將討論的「締約方會議觀察員資格」議題,並研擬有利於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之相關條款,並爭取友我國家在首屆會議中提出這些條文,讓我國能常態性地參與大流行協議之締約方會議、技術性機制之合作,而不會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擾。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第三,無論最終能否以正式成員、觀察員身分參與大流行協議之運作,也應循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及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之例,將大流行協議國內法化,由立法院審議並經總統批准公布,重申台灣在面對未來疫情時,也會遵守國際規範並落實「Taiwan can help」之承諾。第二項是「利益與資訊共享」,當締約方取得病原體的生物樣本或是其基因定序資訊時,有義務立即提供給WHO,以協助全球的研發和共享。
台灣應採取以下策略,以確保我國在大流行協議之參與空間:首先,應積極促請理念相近國家、友邦、重要民主國家,在談判中保留以「國家」、甚至「經濟體/衛生實體」作為締約方資格之條款,並在大流行協議通過後,派遣締約代表團赴日內瓦參與簽署。締約大流行協議時間急迫 大流行協議預計於今年5月世衛大會(WHA)通過,並於2024年下半年起,開放締約方於日內瓦WHO總部和紐約聯合國總部簽署、並將加入書存放於聯合國秘書處
從完成談判到簽署,留給我國動員的時間已相當急促,台灣社會與政府必須向全球展示決心與訴求,爭取成為正式的締約方。因此,對於全球而言,將台灣排除在這項極具遠見與野心的治理架構,無異於放棄了大流行協議再再強調的公平、包容、保護所有民眾健康福祉等承諾,更是全球衛生改革的嚴重挫敗。
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此外,在「知識與技術轉讓」及「全球供應鏈與物流網絡」機制下,我國將能更快速地取得國際認證的醫藥品、乃至於關鍵的生產與診斷技術,將能在疫情爆發的第一時間保護民眾健康。
其次,如未能正式締約,則應留意首屆締約方會議中,將討論的「締約方會議觀察員資格」議題,並研擬有利於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之相關條款,並爭取友我國家在首屆會議中提出這些條文,讓我國能常態性地參與大流行協議之締約方會議、技術性機制之合作,而不會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擾。然而,此策略將不可避免地將戰場延伸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因中國長期惡意「綁架」2758號決議,使國際誤以為「聯合國同意一中原則」,可能聯合國拒絕接受台灣的加入書。反之,台灣也可透過此機制即時掌握國際疫情。台灣應採取以下策略,以確保我國在大流行協議之參與空間:首先,應積極促請理念相近國家、友邦、重要民主國家,在談判中保留以「國家」、甚至「經濟體/衛生實體」作為締約方資格之條款,並在大流行協議通過後,派遣締約代表團赴日內瓦參與簽署。
相較於先前的版本,新版本的資格對台灣更為有利,然而考慮到中國及其政治盟友的威脅及國際社會對台灣是否做為一個國家仍未有共識等因素,我國是否可以國家(State)身分締約仍面臨極大挑戰。可以想見,若台灣在下一次大流行來臨時已成為了協議締約方,則能夠利用上述機制取得多重益處:在「利益與資訊共享」機制下,我國若監測到不尋常傳染病擴散便可立即向全球通報(在COVI-19期間,台灣在2019年12月就察覺異狀、但WHO直到2020年1月才宣布國際警報)。
第二項是「利益與資訊共享」,當締約方取得病原體的生物樣本或是其基因定序資訊時,有義務立即提供給WHO,以協助全球的研發和共享。快速的資訊共享、關鍵的技術轉讓、即時與公平的防疫物資,都是全球歷經COVID-19疫情後,總結出的寶貴經驗,更是全球領袖已經承諾要進一步落實的改革。
第三項則是「全球供應鏈與物流網絡」,這項機制是曾於疫情期間協助眾多國家的「COVAX」機制的升級版,將作為全球防疫物資的關鍵採購、協調與分配平台,以在疫情期間按照風險和需求向各國提供防疫物資。延伸閱讀 WHA公民外交行動:台灣加入國際組織的漫漫長路,年輕世代如何接棒跑下去? 世界衛生大會: 《中央社》記者講述成功申請採訪證,卻遭禁止入內採訪過程細節 第76屆WHA四大重點:台灣入會案何時審查?重點議程「全民健康覆蓋」是什麼?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